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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新区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0:46 信息来源:山东省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谈时间:2018年5月28日

访谈嘉宾:威海南海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局长 丛磊

访谈主题:南海新区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威海南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请您简要给我们介绍一下南海新区此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


[ 威海南海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局长 丛磊]: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 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威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南海新区经济整体实力,加快打造威海市南向发展轴与环海发展带的关键节点。2018年1月3日,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威南海管字〔2017〕6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8大部分16条。主要从构建支持科技创新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企业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科研合作与成果转移转化、构建高校院所科技合作创新平台、构建更加灵活的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构建现代科技服务体系等7个方面增强政策扶持的杠杆作用,对科技计划、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科技金融等给予重点支持。


[威海南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海新区如何构建支持科技创新管理的体制机制?


威海南海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局长 丛磊]:我们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1000万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并确保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比例。转变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方式。针对不同创新主体类型和创新阶段,采取有偿与无偿、事前与事后、竞争性与稳定性和普惠性相结合的差异化支持方式。将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补贴、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手段,支持市场导向明确的技术创新活动。


[威海南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如何加快区内科技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完善创新创业体系建设?


威海南海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局长 丛磊]:

一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膨胀。对当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南海新区的给予40万元补助;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凡达到高新技术企业年研发投入标准,按照研发设备购置款的5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年度内研发费用2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连续补助3年。

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实行独立法人运行。支持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升级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1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


[威海南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加快推进区内科研合作与成果转移转化采取了哪些措施?


威海南海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局长 丛磊]:

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凡当年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且进入实质运作的企业,根据项目技术水平、科研投入、企业贡献等情况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当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并在南海新区范围内实际应用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5万元。

二是鼓励科技成果转化。(1)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最高奖的项目补助300万元,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分别补助50万元、20万元.


[威海南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随着科创城建设的加快推进,南海新区采取了哪些措施吸引高校、科研院所来南海新区建设科技合作创新平台?


威海南海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局长 丛磊]:发挥高校等科研单位创新优势。对引进并正式运行的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研发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完善高校人才团队、科研项目、基地平台、成果转化一体化协同推进的科技创新机制。(1)支持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入驻威海科创城,建设研发分支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与区内企业合作设立联合研究中心,优先为我区提供技术成果供给。将通过生活补贴、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1000万元的灵活资金扶持,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对科创城各机构在南海新区落地转化的科研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2)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从事兼职研发,按照山东省《关于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领取报酬。对高校院所人才团队以兼职或离岗等方式,带项目和成果到我区创新创业的,给予资金支持。(3)对落户到南海新区的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带有明确研究开发任务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工作站的条件改善、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育。(注: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另行规定)


[威海南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海新区如何加快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威海南海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局长 丛磊]:

一是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力度。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在新三板、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引导基金可采取直投方式给予参股支持。对已挂牌企业,引导基金可联合社会资本成立联合基金进行跟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制定专门激励政策,引导民间融资机构通过领投、跟投、信息服务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融资租赁发展,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企业提供研发设备租赁业务。

二是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通过债券市场、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意见》的要求,对威海市区范围内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对经过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股份公司,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南海新区承担50%的资金补助。其中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并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后拨付奖励资金的20%;材料被证券部门正式受理后拨付奖励资金的30%;上市挂牌后拨付奖励资金的50%。支持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