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南海新区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6:36 信息来源: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索引号 19371000MB2841751W/2019-0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9-03-20 有效性/截止日期:

威海南海新区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8—2020年)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公益普惠、机制创新、以人为本的原则,推动在“幼有所育”上取得新进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和威政办发〔201830号文件的精神,巩固已有学前教育成果,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到2020年新建埠子场幼儿园和清岛湾幼儿园,改扩建实验幼儿园,预计新增幼儿学位700个左右。

2.规划部门按实际居住人口及人口发展趋势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保证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设计同步规划设计实行交钥匙工程申报竣工规划核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配套幼儿园应建未建,或者不符合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不予办理

32020年前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公办园比例不得低于二分之一,且不得用财政投入建设或开办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4.优化民办幼儿园审批流程,推行全链条审批,实行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一站式办结。

5.落实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要求,每年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1200万元。

6.自2019年起,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910元。为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不低于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经费补助,对经认定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招收残疾幼儿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7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省级十佳幼儿园490/·月,省级示范园410/·月,市级示范园350/·。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办园成本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按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200收取费用。

8.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残疾幼儿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

9.构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10.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威海南海新区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