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保护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上反映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00109日 15:43 信息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索引号 19371000MB2841751W-SD3/2020-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成文日期: 2020-01-09 有效性/截止日期:

反映问题

信访编号:0000002019X0006464  信访日期:2019-12-10
投诉对象: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问题属地:山东省威海市
问题描述:信访人反映关于在南海新区建工业固废垃圾处理中心(东顺环保)的问题,威海和南海政府官员们根本不拿百姓的生命当回事,我们诉求了这么长时间,到头来照常开工运行,有毒垃圾焚烧大气污染很严重。这个固废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毒气是会致癌的,对建化工园区等项目我们南海新区居民坚决反对

办理信息

办理日期:2019-12-19

办理结论:

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南海新区小观镇南廒村南、银光路北,占地342.84亩,总投资约5.38亿元,建成后具备43大类危废处理资质,设计年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3.7万吨,是威海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公司认真落实《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威海市环保海陆一体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威环审书〔2017〕8号)中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

1、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入使用后,废气、废水、噪声等环保措施及排放控制标准如下:

(1)废气污染物环保措施及排放控制标准
焚烧系统环保措施:高温脱氮+急冷塔+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洗涤塔+湿法吸附塔+烟气加热器+引风机+活性焦吸附装置的组合工艺。该工艺不但可达到较高的污染物净化效率,对颗粒物、酸性气体、二恶英及重金属等污染物进行有效净化,保证优于国家的排放标准。

危废焚烧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的≥2500kg/h 规模对应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 一般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后经5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其他车间废气环保措施:自动卷帘式过滤器+洗涤+SPM除臭分解氧化+活性炭吸附。

暂存车间废气、物化车间废气、资源化利用车间废气及固化车间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经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物环保措施及排放控制标准

废水污染物环保措施:厂区所用废水经过综合调节池、气浮、直流电解、絮凝沉淀池、UASB池厌氧反应器、A/O活性污泥池、芬顿强氧化池、三沉池、过滤及消毒组成。

废水经处理后需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8918-2015)表1B等级标准,一类重金属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一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文登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首先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执行标准

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相应的贮存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允许进入填埋场的控制标准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事宜,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技术先进可靠、管理严密、有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切实消除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公司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软件设施满足危废处置企业条件。

2、2019年11月8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环保海陆一体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进行试生产,2019年11月21日,该公司环保海陆一体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焚烧炉正式投料运行。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生产阶段,不存在污染严重的情况。希望举报人可以亲自到现场进行查看,如发现该公司不正常生产,存在超标排污、随意处置危险废物等情况,我们分局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