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5日 16:23 信息来源:威海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索引号 19371000MB28441788/2021-001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威海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成文日期: 2021-02-25 有效性/截止日期:

经查,威海达隆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道琪传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后已经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本机关对该两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威海达隆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道琪传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该两家企业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耘,电话:8963729,联系地址:威海南海新区蓝创大厦529。

附件:1威海达隆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威南)综执市处字〔2020〕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附件:2威海道琪传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威南)综执市处字〔2020〕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