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关于6月第1批食品药品事项的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10630日 16:02 信息来源:威海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索引号 19371000MB28441788/2021-01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威海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成文日期: 2021-06-30 有效性/截止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方锡龙自然人
威南市处字〔2021〕0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2021年6月28日,文登区烟草专卖局向本机关移交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当事人于2021年5月份在威海南海新区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图书馆网吧内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428元0.020000 2021/11/16威海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
侯承娥自然人
威南市处字〔2021〕0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2021年6月28日,文登区烟草专卖局向本机关移交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材料,当事人于2021年5月份在威海南海新区职业培训中心项目工地西门无证经营烟草制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5138.55元0.000500 2021/11/19威海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