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371000MB2841751W-SD3/2021-00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2021年9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8851161(威海市南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644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威海金凯利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石墨烯锂电池负极材料加工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北、龙泰路西威力节能环保产业园内 | 威环南海审表[2021]10-2 | 2021.9.30 |